綜合管廊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由應急照明控制器(控制主機)、區域急照明控制器(區域分機)、A型應急照明集中電源(EPS),A型集中電源集中控制型消防應急疏散標志燈、A型集中電源集中控制型消防應急照明燈,A型集中電源集中控制型防爆疏散標志燈、以及傳輸網絡組成。
1.系統功能設計及技術標準
系統滿足GB 51309-2018《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技術規范》、GB17945-2010《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要求》,具有自檢功能;
系統主要設備通過國家CCCF認證;
監控主站系統自動對下層設備及燈具進行實時監測,發生故障時可發出聲光報警。聲故障可手動消除,光故障必須排除故障后解除;
系統自動執行24小時不間斷的對終端進行巡檢,每月一次的放電性測試計劃程序提示,保證在災難發生前每一個燈及電池系統均是處于完好狀態;
強迫點燈:火災信號輸入,全系統燈均可進入強迫點亮狀態,火災報警探測器報警信號輸入,系統自動進入智能逃生指示模式或可以由值班人員控制進入人工干預模式,自動根據火災發生地點,煙霧蔓延方向等信息,為管廊內不同地點的人員指示最佳安全疏散方向,同時開啟消防應急照明燈;
緊急疏散預案:需要時可統一據火災信號標志燈進行編程,對危險區域的樓梯出口燈關閉,指向危險區域的應急標志燈的箭頭調整。燈具有頻閃功能,吸引人們視覺注意,引導人員安全快速的逃離危險區域;
當確認火災后,由發生火災的報警區域開始,順序啟動疏散通道的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系統全部投入應急狀態的啟動時間不應大于5S。
2.系統設備的安裝位置
應急照明控制器安裝于消防控制室內,靠近FAS系統主機(火災報警控制器),采用柜機落地安裝,控制管理相應下級的所有終端設備。
區域急照明控制器安裝在各管廊分變電所內,掛墻安裝。
應急照明集中電源安裝位于風機房、夾層逃生通道等內的配電區域內,采用壁掛式安裝。
3.系統通信方式
應急照明控制器主機與區域應急照明控制器之間采用光纖通信。區域應急照明控制器與應急照明集中電源之間采用二總線通訊。
應急照明集中電源與燈具之間供電與通訊共管敷設,輸出電壓為DC36V。
應急照明控制器與應急照明集中電源:從控制器的通訊模塊引出一條信號通訊總線,接在防火分隔集中電源內通訊總線端口,連線采用手拉手的連接方式,線材選用屏蔽雙絞線。